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合执法协调会,就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店铺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进行沟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会锋和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李亚萍参加会议。

随后,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会锋、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与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组成检查组,分为两组先后深入玛曲县木西合乡、阿万仓镇、齐哈玛镇、采日玛镇等10多所幼儿园及小学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活动。


检查组先后对各学校食堂食材储藏室、加工操作间、餐具消毒间、食品留样柜、食堂就餐点位等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询问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管理等情况。同时对各校园周边商店售卖“辣条”、“五毛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仔细询问了店内食品是否从正规厂家进货,有无进货台账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学校、经营户当场说明具体规定,要求立即整改,并就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向学校和经营户强调,督促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不卫生、不合格食品卖给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环境。


此次联合行动不仅查处了一些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还保障了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我院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持常态化监督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