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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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 真情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

时间:2020-11-18 19:24: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以“保障地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团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立足本职,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促进平安、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在全院各民族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按要求、分步骤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强化“四个坚持”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思想站位。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将民族团结工作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开展。

(二)坚持宣传教育,筑牢意识根基利用全院大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科务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院创建办干警多次参加县委统战部组织的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培训班,并对全院干警组织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测试,在思想上不断筑牢检察干警民族团结意识。  

(三)坚持典型培养,发挥榜样的力量。把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与评选优秀检察官、先进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评选表彰工作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感染力。

(四)坚持互帮互助,创建民族团结大家庭。全院干警始终将“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作为座右铭,通过以老带新“传帮带”,增进干警之间交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文艺晚会、知识竞答、书画展等活动,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通过观看影片、座谈讨论、现场观摩、学习先进等形式,教育广大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珍视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

二、立足“三个重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重点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和起诉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侵害少数民族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力度,切实维护全县各族群众的团结稳定。准确把握维护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着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检察长会议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对1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决定,挽回经济损失145万余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发展的担当和作为。紧紧围绕刑事执行监督、人权司法保障的主线,切实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近年来办理后未息诉、受理尚未化解以及集体访等涉检信访案件为重点,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为全国“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建成12309大厅和网站,启用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检察服务热线,推行驻检察机关值班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妥善处理涉检涉诉信访4次

(三)重点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大侦查、立案监督力度,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人,监督撤案3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5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开展民事审判专项监督、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件,有效的维护了本地区民族团结稳定。

三、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突出检察作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犯罪,努力维护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探索服务非公企业新路径,成立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在玛曲工业园区设立派驻办公室,实行检察长走访制度,通过走访调研,法治宣讲,协调解决企业涉法问题,全力保障非公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树立民生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城(玛曲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积极走访调查,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立案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9份,收到整改回复4份。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形成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齐抓共管、联防共治”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四、和谐共融搭建检民“连心桥”

(一)“八进”活动,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围绕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校园欺凌、毒品犯罪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等,开展普法进寺院、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镇、进村庄等。根据举报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不同主题,制作宣传手册和横幅,拍摄《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宣传片》等微视频、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建成“两微一端一网”全媒体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检察动态,讲解法律政策知识,传递法治正能量。院领导兼任部分学校“法治副校长”,在13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多次深入学校检查校园安全等,监督健全管理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结对帮扶,共建民族和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号召,按照“抓党建、促脱贫”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精准谋划帮扶措施,先后投入十余万元,为20户帮扶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品,积极引导帮扶户提升自身发展动力。按照县委开展“五个一次”活动要求,深入达尔庆村走访调研,为两村委会购置煤炭共计20吨,解决了取暖问题,并通过讲专题党课,激励牧村党员干部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带领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强大动力。

(三)走访慰问,情系特困群众。在玛曲县城关九年制学校开展“关爱青少年成长”活动,将书包、文具用品、书籍等爱心物资送到贫困孩子手中,为困难家庭送去教育帮扶爱心箱等,用爱心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每逢重要节假日,走访慰问联系村的各族老党员、老干部和贫困户,送去大米、面粉等生活必需品,为生活困难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尤其是民族自治地区的法律监督机关,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犯罪,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