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未检”微电影摄制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要求,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微电影摄制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确定邀请甘肃盛源兴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甘肃白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甘肃陇原观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规模:200000元
二、项目编号:MQXRMJCY2021005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剧本创作 |
1 |
部 |
要求供应商创作玛曲县人民检察院真实办理未成年检查案件微电影剧本,剧本政治性、艺术性强,不少于4000字 |
2 |
摄 像 |
1 |
部 |
导演、摄像师、助理摄像师、灯光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到本县现场拍摄。器材要求:1台4k电影摄影机(RED)作为主机,1台专业摄像机作为辅机,1台无人机,辅助设备含灯光、录音设备、三脚架、稳定器等。 |
4 |
剪辑制作 |
1 |
部 |
完成剪辑、修饰、调色、模板制作、特效等, |
备注: 1、清晰度:标准4k超高清; 2、成片时长20-25分钟; 3、完成时限:中标后60日内; 4、报价含往返本县及摄制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杂费、税金等。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成功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受邀请各家公司须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详见《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
2、网上报名请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六、报名、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报名网站: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
竞价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8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周加
联系电话:0941-6122000 13399418798
2.监管部门:玛曲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联系电话:0941-5933619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