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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1月20日在玛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时间:2021-12-16 15:52: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0日在玛曲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就2017年以来的各项检察工作和今后五年工作打算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年来,在委和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发展大局,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基础建设等工作均实现了新的发展与突破为谱写玛曲新篇章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助推玛曲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服务大局目标,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持续为“六稳”“六保”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服务。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建专业团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成功办理全州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办理案件时,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并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依法提起公诉才某某等6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将摸排“保护伞”“关系网”线索作为办案的必经环节,向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有效推动专项斗争依法深入开展。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严厉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办理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48人,妥善办理高某某、李某某违法发放贷款等影响较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同步做好追赃挽损、信访维稳等工作,牢固坚守金融安全红线。二是助力决战脱贫攻坚积极响应县委精准扶贫号召,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立案监督2人,批准逮捕12人,审查起诉31人3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7.1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开展脱贫攻坚通过物资输血、法律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等形式,向帮扶户送去价值10余万元的生产生活必需品,解决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帮助20户帮扶户整体脱贫。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黄河上游甘青川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议精神,针对草原沙化、黄河沿岸和城区露天堆放沙土、贡曲河河堤坍塌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督促行政机关治理草原沙化面积60000余亩,修筑河堤1000余米,及时清理黄河沿岸和城区堆放的沙土,有效保护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

全力以赴护航民企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检商关系,院领导带头走访昌翔肉业等15家民营企业,排摸发现涉法线索2条,监督跟进予以解决。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一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决定,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45万元,有力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县工商联举办护航民企发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企界代表近距离了解检察职能,感受检察服务。

二、全力融入县域社会治理,为法治玛曲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法治玛曲建设中去谋划和推进,以更高标准、更实措施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批准逮捕46人,审查起诉44人。应邀提前介入高某某故意杀人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快捕快诉阿某某等5人故意伤害、窝藏案,有效打击犯罪。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三月敏感期、格萨尔赛马节等敏感节点维稳工作,推进平安玛曲建设,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0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198人次,坚持做到来信来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全面推行检察听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公开促公正。将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举办5场公开听证会,2场不公开听证会。通过检察听证,与当事人平等对话,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面意见,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关怀,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因地制宜开展双语诉讼。聚焦少数民族群众司法需求,在讯问、出庭支持公诉等环节使用双语诉讼,为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876人次。翻译藏语法律文书258份,编写印刷《检察机关藏汉双语常用法律文书汇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汇编》等藏语法治宣传手册15000余本,通过“送法进牧区”活动发放到群众手中,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服务藏族群众触角,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持续强化“四大检察”,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64件92人,不批准逮捕31件71人。审查公诉116件173人,不起诉7件20人。其中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3人,起诉2件2人,不起诉1件1人。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8人,监督撤案7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4人排除非法证据3件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催办通知书35份。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5件、社区矫正18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2019年11月开始,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法院判决采纳率稳步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由56.76%提升至今年97.46%。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2021年开展民事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拓宽民事案件线索来源,抽查了玛曲县人民法院近三年来办理的25件民事案件,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口头提醒,及时整改。对审查认定裁判准确的仇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一案,依法不予支持,通过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

逐步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构建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化解行政争议为关键,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新格局,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功化解4农民工讨薪行政争议案件,帮助农民工讨薪43万元。积极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并获采纳。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3件,有效推动依法行政。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推进公益诉讼,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相关部门协调发力,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公开送达机制,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紧盯重点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经诉前程序办理21件,法定期限内整改回复率为100%。主动投身疫情防控,聚焦医疗机构废弃物规范处置问题,对2家医疗机构走访调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

四、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以检察担当回应人民期盼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切入点,主动走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形成常态化联系机制,组织干警对学校周边30个商铺进行实地检查,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让人民群众购物用餐更安心。

维护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坚持以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为抓手,针对个别交通信号灯故障,窨井盖缺失、破损等现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提升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出行更放心。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批准逮捕20人,不批准逮捕7人,审查起诉22人,不起诉6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对初犯、偶犯,罪行轻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11人,不诉6人。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检察长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实现玛曲县域内学校“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受众师生达5000余名,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

五、坚持“五个过硬”总要求,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检察人员忠诚根基。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严查严防违规干预、插手和过问检察办案等问题,确保检察队伍管理严格规范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大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建设,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协调配备领导班子成员3人,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人 ,有效缓解了中层干部人才紧缺问题。二是坚持抓学习促业务。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甘肃党建、检答网、中检网线上培训优势,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统筹利用党校、检察官学院等线下培训资源,积极派员参加各类业务素能培训320人次。三是坚持抓文化建设。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增强检察机关“软实力”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有限空间,打造出富有浓郁检察文化氛围的荣誉室、陈列室、阅览室、检察文化长廊等文化阵地。组织编纂《奋进的玛曲检察》等作品,提炼并倡导“崇法尚德、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敬业奉献”的玛曲检察精神,有效增强了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牢固树立智慧检务保障理念,坚持从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出发量力而行,积极争取,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先后建成了省特级档案室、电子物证室、无纸化检委会会议室,购置云桌面系统、移动检务办公终端、执法执勤警用车辆、净饮一体机加装办案用房保温层有效提升了检务保障水平,确保了执法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将检察权置于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纪委监委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围绕社会热点举办7次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听取意见建议。依托中国检察网及时发布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78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1条、法律文书95份,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600余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65人次,安排阅卷50人次。

各位代表

五年来,玛曲检察工作稳步推进,质效不断提升。先后荣获甘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玛曲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玛曲县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领导班子等集体荣誉7名干警荣获州、县级表彰奖励。这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不够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还不足,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需要,依法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对此,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在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补短板、强弱项,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向县委报告工作。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工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努力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高度统一。

二是围绕中心顾大局,切实增强法治自觉。聚焦玛曲“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的发力点,深度融合县委中心工作大局,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金融、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以保护母亲河为重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携手共护玛曲的绿水青山。

三是立足职能谋发展,切实增强检察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以更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切实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导向,办理群众急难愁盼的行政争议案件,认真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履行“公益代表”职责为使命,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以诉前程序为最佳途径,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四是持之以恒重自强,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坚持党建带队建工作思路,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导向,突出检察官权责统一,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填报,着力促进检察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院将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守护从检初心,勇担时代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现代化新玛曲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十项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一案三查”: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两个一律”:指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

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

一号检察建议: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是最高检针对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四号检察建议:指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新时代“枫桥经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