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 “零距离”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1-12-22 15:46:3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推进司法民主、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积极作用,玛曲人民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参加庭审旁听等方式,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

 

11月26日,人民监督员石海燕受玛曲县人民检察院的邀请旁听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履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推行人民监督员工作是检察机关自主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做好群众工作、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各项要求,将这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办代草 编辑:杨滴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