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玛曲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暴力袭警案,依法从严、从快作出批准逮捕、起诉的处理决定,表明了检察机关重拳惩处、严厉打击暴力袭警恶性犯罪的鲜明态度。
7月23日,玛曲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某镇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执行临时交通管制劝返过程中,遭遇犯罪嫌疑人三某暴力袭警,致使民警头部受伤。后三某被制服并拘传至玛曲县公安局,经审讯,三某如实交代了暴力袭警的犯罪事实。
玛曲县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以三某涉嫌袭警罪移送审查逮捕、起诉的案件材料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审查卷宗证据材料,同时向受伤的民警了解案情及受伤情况,讯问、告知犯罪嫌疑人三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三某自愿表示认罪认罚。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三某以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第五款之规定,构成袭警罪,目前该案已向玛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