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调研时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讲话精神,推进全州国有文物保护和改善文物保护状况,推动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
行职责,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开展
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玛曲县检察院于5月14日联合县文广局对本地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摸排,了解了文物数量、级别、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玛曲县泽乎寺遗址,听取了县文广局工作人员的介绍。


在摸排过程中,玛曲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航拍取证、地图对比、拍照录像等方式陆续发现了本地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并对问题线索进行了详细记录。摸排结束后,玛曲县检察院第二部负责人与县文广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就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目的、重要意义、监督重点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达成了共识。


文物保护单位属于珍贵的人文遗址,也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瑰宝,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保护文物事关公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尤其是基础性的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下一步,玛曲县检察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多措并举、对症下药, 提高保护本地文物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力度,与行政机关形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合力,共同维护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