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玛曲县委
关于王静媛、万德克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接组任字〔2021〕348号通知,经2021年9月28日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提名:
王静媛同志为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万德克同志为不再担任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