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10日在玛曲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德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就2019年以来各项检察工作和2020年工作打算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面对多重改革叠加、工作职能调整的新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不断优化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检察举措,为持续推进玛曲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立足批捕、起诉职能,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玛曲建设。准确把握维护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着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4件32人,批准逮捕10件18人,不批准逮捕3件13人,正在审查1件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4件43人,提起公诉18件35人,决定不起诉2件2人,改变管辖2件2人,正在审查2件4人,其中,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13件20人。依法监督立案2人,监督撤案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追加漏捕1人,追加同案遗漏犯5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依法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件11人,批准逮捕1件6人,不批准逮捕1件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件6人,以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1件6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省州县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作用,确保案件准确定性。主动加强与公安、监委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打伞破网”工作的整体合力。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5次,向相关部门移送“保护伞”案件线索2件,有效推动专项斗争依法深入开展。
(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件2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决定不起诉1件1人。围绕高检院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立“岗拉梅朵”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宣讲团队,深入全县各学校集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共计11场次,受教育师生2700余人次,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开展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展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对青少年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主动向县人大报告未检工作,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以集中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为重点,接待来访群众12件22人次,检察长接待7件16人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利用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700余份。
二、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自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以谋划和部署,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新规定、新动态和新情况,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出台了《玛曲县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加强各内设部门的联动配合,通过建立案件移送机制、使用无人机取证等方式,积极收集案件线索,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
(二)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深入各乡镇场走访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共计13处,其中,对7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6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自接到省检察院关于玛曲生态破坏线索督办令后,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利用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就整改恢复情况及时向省州检察院详细汇报,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实现了保护社会生态公益和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的多赢局面。
(三)强化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让社会各界真正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
三、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牢记忠诚、担当的使命要求,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促进玛曲社会经济有序发展。
(一)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响应县委精准扶贫号召,按照“抓党建、促脱贫”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一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批准逮捕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精准谋划帮扶措施,为20户帮扶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品,积极引导帮扶户提升自身发展动力。三是按照县委开展“四个一次”活动要求,深入安茂村、欧强村走访调研,为两村委会购置煤炭共计20吨,解决了取暖问题,并通过讲专题党课,激励牧村党员干部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带领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强大动力。
(二)深化非公经济保护,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检察长会议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对1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决定,挽回经济损失145万余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发展的担当和作为。同时,通过召开推进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县域内企业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检企合作,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三)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玛曲”的要求,根据县委总体部署,在正月法会、全国“两会”、三月敏感期、“一会一节”、赛马会和建国七十周年大庆期间,严格按照值班方案,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
(四)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按照县委安排部署,主动担负起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区域面貌有了明显转变。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不动摇,切实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刑事执行监督、人权司法保障的主线,开展安全大检查3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口头建议15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催办通知书15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3人,采纳1件1人,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开展法治教育2次,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清查3次,对清查中发现的脱管、漏管现象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切实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大力支持依法行政。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与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构建积极良性互动的外部关系,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网络媒体、走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和典型案例,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方式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三)加强案件诉讼翻译工作,畅通办案沟通渠道。在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为不通晓汉语的犯罪嫌疑人及案件当事人提供翻译共计90人次,有力地保障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为做好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报告。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行“党建+”工作模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打造党建文化长廊,促进党建与业务协同发展。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创新理论武装。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通过学习教育,筑牢忠诚根基;通过调查研究,补齐发展短板;通过检视问题,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整改落实,推动跨越发展,始终坚持做到与党中央、省州县委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确保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始终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通过走访人大代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赠阅《检察日报》等方式,创新联络工作机制,切实把检察工作做实做细。
(四)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工程。以司法办案为核心,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向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等公开各类案件信息96件,律师代理预约6次,阅卷6次,制作电子卷宗35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内网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作用,及时转载、发布信息820余条,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干警自律意识。认真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对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加强检察干警教育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六)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面巩固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任务,将原有13个业务科室整合为5部。大力推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积极开展第四批入额检察官遴选和检察官等级确定、晋升及公务员职务职级套改工作,构建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人员向办案一线聚集。
(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基础。为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涉案财物管理要求,建设规范化物证室,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对办公楼保温层、防水和院内地坪、花园进行修缮,保障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大科技信息化建设力度,重新布置院内监控设备,严格做好机要、保密和档案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信息安全。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厚爱。在此,我谨代表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向一贯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有待加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监督创新不够、刚性不足;三是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建设还需攻坚克难;四是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直面问题,努力克服和改进。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主动迎接检察职能调整新挑战,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标准,加强法律监督,积极服务大局,强化队伍建设,着力为玛曲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改进办案和监督理念,着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牢牢把握“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要求,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三是努力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为玛曲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是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塑造优良作风形象。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的思路,着力在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聚活力、促业务上下功夫,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用心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锐意创新进取,再创检察工作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