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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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司法之树常在 便民司法之花常开

时间:2020-11-18 10:02: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司法是法律与生活之间的中介,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杠杆,司法的实现过程本身就是正义的实现过程。司法正义的实现依靠语言的交流,而语言交流以适用各方当事人精通的语言进行交流为前提。 双语司法是多民族多语言国家或地区处理民族之间语言文字关系的一种制度,也是体现当今世界多元文化共存共荣理念的司法文明制度。

近年来玛曲县院翻译科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全力保障双语诉讼活动和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顺利开展,翻译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部门沟通,建立案件受理信息共享机制,翻译人员第一时间掌握案件基本信息,与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事前沟通交流,明确翻译的内容和方向以及重心,确保翻译质量。建立翻译法律文书同步移送机制,业务部门将需要翻译的法律文书在报送审批后立即送至翻译人员进行书面翻译,确保藏汉双语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同时也为翻译工作节省时间,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案件信息同步公开机制,业务部门将案件办理节点和信息以及公开法律文书及时反馈翻译部门,翻译部门以电子显示屏和案件信息查询终端等方式同步公开,方便了案件当事人了解案件办理环节和情况,同时也提升了检察业务认知度。

二、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参与检察业务工作,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活动,制作藏汉双语法治宣传手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主动参与接访信访工作,利用通晓当地富有亲和力语言沟通能力,协助控申科和其它业务部门化解难题,为文明接访和检察窗口打开通道。

三、确保翻译质量。翻译科明确翻译职能并制定翻译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职能职责,严格履职尽责。翻译人员与案件办理部门签订案件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保密制度。明确翻译人员专制制度, 翻译人员不参与案件办理,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公平公正。

四、提升翻译能力。作为翻译人员不仅要学习藏语言法律专业术语,同时还要学习三大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即掌握藏语运用水平,还要熟悉办案流程和法律适用,确保翻译准确无误。同时基于双语司法本身的特殊性,在法律文书的制作方面注重其特殊的程序制度和规范要求。

近年来,翻译科多次派员赴外地交流学习,为翻译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注重双语检察官的培养,多次引进双语检察人才,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做好了后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