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多项措施共同发力切实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民事行政检察产品。
一、开展专项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一)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按规定继续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并向上级院报送工作情况报告。
(二)加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加强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重点监督性质严重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对于类型相同的违法行为要采取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提高监督的层次和效果。
(三)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公益,重点办理侵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类案件。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重点办理拖欠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赔偿金,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等案件。
二、注重提升综合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为解决民事检察力量薄弱、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严格落实“重自强”的要求。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增强办案力量。从院内调配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能力强的干警到民事检察部门,增强办案力量,组成由分管副检察长直接参与办案,检察委员会委员作为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办案团队。二是强化队伍素能培养,提升办案能力。玛曲县人民检察院购买各类书籍资料,安排干警参加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工作汇报总结,不断提升干警专业知识水平、开拓干警工作思路、提升干警办案能力。
三、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在争取支持上下功夫
坚持党委领导、获得人大支持和监督是保证检察权能够充分、正确行使的前提。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必须汇报、重大工作主动汇报的原则,通过专题报告、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在开展专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获得了党委、人大的大力支持,有效提高了监督质效。
四、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宣传是提高工作质效的有力推手,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利用“两微一端”、“检察开放日”、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宣传。院内干警深入乡镇、社区、企业等地多次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对前来咨询的人民群众相关问题耐心解读,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在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社会知晓率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积极探索推行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为保护玛曲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载体,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多方摸排、搜集线索和锁定证据等工作,2019年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已全部整改完成,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位于全州中上游水平。通过强化案件线索排查和落实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职责,有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强化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