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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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促改 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21-12-14 20:47: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持续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贯彻全国、全省案管工作会议精神。10月21日至10月22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此次评查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制定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评查人员,对今年以来办结的审查逮捕、一审公诉及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进行评查,共计评查案件33件。根据案件数量、来源和类型情况,采取检察官互查互评、调阅卷宗与统一业务应用线上评查的方式,依据《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试行)》,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实体、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诉讼权利保障、释法说理等方面开展了评查。

反馈会上,评查组就评查中发现的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文书用语不严谨、卷宗装订不标准、部分案件文书材料不全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和指导意见: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实事求是,从严把关,不仅确保案件实体性无误,也要保证案件程序性规范。各承办检察官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办理标准规范办案,秉承“谁办案,谁负责,谁出错,谁整改”的原则,提升检察官责任心,倒逼司法办案质量提升;二是从严自查,积极整改落实。严格围绕办案程序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力求做到举一反三,确保能整改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司法行为;三是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办案能力水平。

 通过此次评查,切实达到了以评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的案件质量互评互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办理案件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将规范司法的触角延伸到了办案的各个细节,有力提升我院整体办案水平和质量。